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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國動態(tài)平衡證券投資基金-開放贖回業(yè)務公告

日期:2002-09-24  字體大?。?span id="ldvuonx" class="font fontsmall" value="14px">TTT

  根據富國動態(tài)平衡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和《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guī)定,富國動態(tài)平衡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稱“本基金”)從2002年9月27日起開始辦理贖回業(yè)務。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冊登記人為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農業(yè)銀行。
  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贖回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02年7月22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金融時報》上的《富國動態(tài)平衡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投資者也可通過本公司網站(zjdclaser.com.cn)、中國農業(yè)銀行網站(www.abchina.com)、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網站(www.spdb.com.cn)、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org.cn)或到本基金的各銷售網點免費查閱《富國動態(tài)平衡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和《富國動態(tài)平衡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基金資料,或垂詢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電話(021-32224899)。
  3、有關本基金開放贖回的具體規(guī)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4、根據上海和深圳交易所關于國慶期間休市的安排,本基金2002年9月28日至10月7日不開放。10月8日起照常開放。
  5、根據本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投資者于2002年9月27日提交的贖回和申購申請將于10月8日予以確認,贖回資金將于10月15日前劃往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帳戶。
6、根據本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投資者于2002年10月8日提交的贖回和申購申請將于10月9日予以確認,贖回資金將于10月16日前劃往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帳戶。

一、 投資者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禁止購買證券投資基金者除外)。

二、 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本公司的直銷機構包括上海投資理財中心和北京投資理財中心。
上海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65號名城廣場2樓
郵政編碼:200040
傳真:021-62894216
電話:021-62898877

北京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中心西樓601
郵政編碼:100004
傳真:010-65055977
電話:010-65055975

2、代銷機構:
(1) 中國農業(yè)銀行在以下66個城市的中國農業(yè)銀行指定網點辦理對所有投資者的開戶、申購和贖回業(yè)務:
北京、大連、上海、深圳、青島、濟南、淄博、煙臺、濰坊、濟寧、泰安、威海、濱州、德州、臨沂、東營、聊城、福州、三明、莆田、南平、寧德、泉州、漳州、龍巖、阜陽、宿州、滁州、六安、巢湖、池州、宣州、合肥、蚌埠、安慶、黃山、銅陵、蕪湖、淮南、淮北、亳州、馬鞍山、南寧、柳州、桂林、杭州、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麗水、臺州、舟山、南昌、宜春、吉安、贛州、萍鄉(xiāng)、景德鎮(zhèn)、撫州、鷹潭、九江、上饒、新余。
(2) 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在以下24個城市的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指定網點辦理對所有投資者的開戶、申購和贖回業(yè)務:
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嘉興、紹興、溫州、寧波、慈溪、余姚、臺州、溫嶺、南京、南通、無錫、江陰、蘇州、昆山、大連、天津、鄭州、重慶、昆明。
  3上述銷售機構或網點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等有關信息,請見各機構的業(yè)務公告。
  4基金管理人將適時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并及時公告。
  
三、 贖回業(yè)務辦理時間
1、本基金辦理贖回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業(yè)務辦理時間為每個基金開放日的9:30-15:00。
  2、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并公告。
  3、投資者贖回基金成功后,注冊登記機構在下一個工作日為投資者辦理扣除權益的登記手續(xù),贖回資金將于申請確認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帳戶。
  
四、 贖回的數額限制
1、基金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時,每次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單位?;鸪钟腥粟H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保留的基金單位余額不足1,000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
2、基金管理人在不損害基金持有人權益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以上限制進行調整,最遲在調整生效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五、 贖回費
1、贖回費率隨基金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費率如下:持有1年以內(含1年)贖回的,費率為0.5%;持有期1年以上、2年以下(含2年),費率為0.3%;持有期2年以上,免收贖回費用。贖回費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兩位以后的部分舍去,不向投資者收取。贖回費作為注冊登記費。
  2、管理人可自行調整降低贖回費率;提高費率應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審議。費率變更的,須于新的費率開始實施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六、 基金單位凈值公告
從2002年8月29日起,基金管理人將將通過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各銷售機構及指定網點營業(yè)場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基金管理人網站等媒介公布上一個基金開放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單位凈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年9月24日